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
更新时间:2018-05-17 点击数:3941
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外观设计实行初步审查制度,从申请到授权在6个月左右。
1.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提交以下材料:委托代理机构的,该当提交代理委托书。对于需要费用减缓的,还要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职务发明还要提交市级以上知识产权部门出具的费用减缓证明。
2.请求书应当写明外观设计名称,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3. 图片或者照片
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视图或者照片,清楚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对象。依照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提交的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并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
4. 简要说明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设计要点、请求保护色彩、省略视图等情况。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
(1)双方签署委托协议,客户提供交底资料;
(2)专利代理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并内部质检;
(3)客户确认并上报
(4)专利局受理
(5)专利局初步审查
(6)专利局作出决定(授权或者驳回)
(7)立即将决定告知客户,并视决定,采取如下措施;
授权:办理登记印刷手续;
驳回:与客户协商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救济程序;
从申请之日到授权,一般需要6个月左右。